关于集中办理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各党总支及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移党组织关系包含的材料内容
1.党员档案材料。党员档案材料包含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和转正材料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党员档案材料交由本人领走。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更组织关系的凭证。毕业生毕业离校,党组织关系须在6月23日前办理转出。
二、可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工作单位党组织;
2.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
3.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同意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其他党组织。
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的去向
1.湖北省内市、县、区及其以下单位:介绍信开往所去的市、县、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在明确接收党委名称的同时,要弄清准确的党支部名称;
2.湖北省内高校:介绍信开往该高校的党委组织部和下级党组织;
3.湖北省内人才市场托管:介绍信开往XX市XX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
4.湖北省外:介绍信首先转到武汉市委组织部,再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开往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的相应地点。
四、党组织关系转出步骤
1.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在所在支部足额交纳党费(按照0.2元/月标准,交到2017年9月),党费缴纳情况须在党员手册上标明。毕业生党员携本人党员手册和身份证在6月23日前到学校党群工作部(武湖校区和润楼806室)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毕业生党员办理完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在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内办理转入手续,并将《回执联》及时寄回或传真至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详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党总支(支部)要重视毕业生党员教育,在毕业生离校前上好一次党课,从创业敬业、文明离校以及步入社会后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等方面加强教育。
2.毕业生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的前1个月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基层党组织考察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如由于预备党员本人原因导致没有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的,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毕业生党员要主动与所在党组织联系,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根据《党章》要求将被视为自行脱党。
4. 毕业生党员须妥善保管已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不得遗失,遗失不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接收党组织,并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交回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遇困难请第一时间与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或学校党群工作部联系以寻求帮助。
中共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7年6月5日